担保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借款
湖州刑事律师
2025-04-27
1.担保人满足条件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借款。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若约定相互追偿和分担份额,担责的保证人可按约定追偿应分担部分。
2.若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担责的保证人能在担责范围内追偿相应份额。
3.要是既没约定相互追偿,又没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担责的保证人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借款。当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追偿情况分三种。
2.若保证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这种情况下,有明确约定为依据,按约定执行即可。
3.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此时虽无约定,但共同在合同书上签字等行为可视为有一定关联。
4.若各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且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追偿基础。
建议保证人在提供担保时,明确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避免日后纠纷。若未约定,谨慎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借款,条件不同追偿情况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若保证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若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又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所以,担保人需明确自身所处情况,判断是否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若在担保事务中遇到问题,不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够依据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的部分。这种约定为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2)若保证人之间虽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这是基于共同在合同书上确认的行为,体现了一定的连带关系。
(3)倘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又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不具备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提醒:
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明确与其他担保人是否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谨慎对待合同签字等行为,避免后续追偿风险。不同担保情形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操作时要留存好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关凭证,如还款记录等,按照约定的流程和份额去追偿。
(二)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后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需明确自己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其他保证人应承担的份额。
(三)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此时只能另寻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若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担责的保证人能在担责范围内追偿相应份额。
3.要是既没约定相互追偿,又没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担责的保证人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借款。当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追偿情况分三种。
2.若保证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这种情况下,有明确约定为依据,按约定执行即可。
3.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此时虽无约定,但共同在合同书上签字等行为可视为有一定关联。
4.若各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且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追偿基础。
建议保证人在提供担保时,明确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避免日后纠纷。若未约定,谨慎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借款,条件不同追偿情况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若保证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若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又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所以,担保人需明确自身所处情况,判断是否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若在担保事务中遇到问题,不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够依据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的部分。这种约定为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2)若保证人之间虽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这是基于共同在合同书上确认的行为,体现了一定的连带关系。
(3)倘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又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不具备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提醒:
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明确与其他担保人是否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谨慎对待合同签字等行为,避免后续追偿风险。不同担保情形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应分担部分。操作时要留存好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关凭证,如还款记录等,按照约定的流程和份额去追偿。
(二)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后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相应份额。需明确自己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其他保证人应承担的份额。
(三)若各保证人之间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此时只能另寻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上一篇:银行卡涉案流水五万怎么量刑
下一篇:暂无 了